黑料正能量

本科生管理文件

当前位置: 黑料正能量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管理文件 > 正文

黑料正能量 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时间:2020-07-31 11:10:19 作者: 点击:

黑料正能量 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校教字〔2014) 79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扩大学生合作培养空间,根据《黑料正能量 本科学分制 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5) 85号)、《黑料正能量 本科考试有关工作细则2011修订稿)》 (校教字〔200610号)及《黑料正能量 本科生校际互派交流学习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 办法(暂行)》(校教字2009) 66号),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黑料正能量 派遣本科交流学生(简称交流学生)是指参与黑料正能量 组织或认定的赴国内外 高校交流研修项目(简称交流项目)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条交流学生需按照黑料正能量 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在外研修时间及计划。黑料正能量 承认学生在 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课程的学分。学生要尽可能按黑料正能量 的培养方案选修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学 校鼓励学生尽量多修读课程。

第三条交流学生在交流项目结束返校时,应主动提供在外交流期间的成绩单和由交流 院校提供的评价报告。

第四条交流学生如因参加交流项目导致课程和考核安排冲突,黑料正能量 鼓励教师釆取灵活 的考核方法,考核结果经黑料正能量 认定后可作为学生最终成绩。

  1. 交流学生如因参加交流项目导致课程缺勤,且缺勤课时不超过三分之一,可允许学生 参与期末考试,并视为正常出勤。

  2. 交流学生如因参加交流项目导致缺席某课程期末考试,且该课程缺勤课时不超过三分 之一,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完成的作业、期中考试成绩、日常表现等给予日常考核 成绩,日常考核成绩占最终考核成绩的70%,其余30%由黑料正能量 根据交流院校给予的考核评价 结果予以认定。

  3. 交流学生因参加交流项目导致课程缺勤时间超过三分之一,则该门课程不能参与考 核。学生可选择在交流院校修读相应课程,并按照《黑料正能量 本科生校际互派交流学习课程 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09) 66号)回校后置换相应课程学分。

    第五条交流学生因非交流项目原因造成的缺勤与缺考,任课教师不应给与相应分数。

    第六条任课教师应客观评价交流学生的学业表现,不得因交流项目引起的学生缺勤或 缺考而故意降低考核分数。

    第七条交流学生赴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等进行研修实习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版权所有:唯一黑料正能量官方地址 - 拒绝假站,直达老司机吃瓜基地 hlpop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

邮编:130022

电话:0431-85094375

E-mail:[email protected]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